桂建管〔2019〕5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局、城管局(委)、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63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5日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暨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63号)要求,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广西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两会”指挥中心、自治区“两会”安保总指挥部及自治区“两会”安保部的部署安排,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牵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重点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城市公园管理、物业服务和直管公房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活动和假期期间安全稳定,实现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事、中事坚决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自治区“两会”顺利举行以及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中秋国庆假期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厅成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周家斌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和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规划园林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勘察设计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以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一要开展在建工程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两会”开幕前组织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再开展全覆盖巡查并建立台账,对于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或本地区严管工程,要由部门领导带队开展巡查。南宁市、近期曾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县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
二要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两会”开幕前全面、准确摸清辖区重大危险源底数,逐一落实企业主体和监管具体责任人,坚决禁止工程项目盲目赶工抢工。活动和假期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活动和假期期间停工的,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停工项目节后复工安全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和假期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重点跟踪,对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其他行业安全监管。
一要保障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各地市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两会”前认真开展一次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强化对市政公用设施敏感目标、标志性构筑物的安全保卫,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活动和假期期间安全巡查、防范和应急工作力度。
二要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在“两会”前对城市公园及其游乐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和游览地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活动和假期期间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并加强城市公园场所天气、游客数量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在游客集中的游览区域,要加强各项游览活动的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三要加强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和房屋使用安全的检查指导。活动和假期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加强对大型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消防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加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做好城镇直管公房使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避免活动或假期期间发生房屋倒塌等事故。
四是要加强村镇建设项目安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三类村庄建设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力度,重点排查“三清三拆”整治、“三微”改造等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暂时未能实施改造的D级危房,要采取出租借住、转移安置等有效措施预防危房倒塌造成伤亡事故。
(三)加强活动有关临时搭建物施工安全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是南宁市,要根据地方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对本地区大庆和“两会”活动中有关重要临时搭建物的质量安全监管,对监管职责内的临时建筑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施工和使用安全。我厅将配合自治区安委办,在大庆和“两会”活动前,对南宁市有关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和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四)加强活动假期期间防汛有关安全生产工作。2019年9、10月份预计还有2至4个台风登陆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活动和假期期间台风、强降雨导致的内涝、房屋倒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要组织有关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特种设备、临时建筑物、广告牌、宣传栏、基坑防护、临时用电等要严格落实管控责任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活动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参照我厅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本辖区内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将于9月中旬组织开展2019年第四次全区建筑市场暨质量安全层级监督调研,了解各市部署和落实工作情况。
(二)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消除隐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
(三)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
(四)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两会”活动和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邓焕德,联系电话:0771-2260119、2260138(兼传真),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