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9〕43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7号)等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2019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9〕43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7号)等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题词精神以及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30日。
三、组织机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专栏、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本地区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举办一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专业培训班,主要内容包括廉政教育、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管经验等,全面提升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执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上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墙报、板报、安全调研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各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有关机构要利用对普通工人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等活动契机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作用。
(二)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全区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既有房屋使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运营、农村危旧房改造以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特别是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做好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的监管,加强对高支模钢管扣件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的监管,加强对深基坑变形监测、周边堆物的监管,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核实、盾构施工的监管。市政公用行业要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水、桥梁设施建设运行的安全监管,预防重大城市内涝事故。既有房屋使用要重点加强危险等级为C、D级的老楼危楼的安全整治。农村危房改造要重点加强农村危房排查和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2019年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制定措施,加强安全使用管理,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全区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或参加当地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咨询现场认真接待群众咨询,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四)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为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再上新台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6日在防城港市召开2019年第二季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暨建筑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现场推进会。
(五)模拟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为实现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工作目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防城港市模拟开展一次消防竣工验收,让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观学习消防竣工验收流程,更好的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六)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警示教育学习。全区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对本行业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督促行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相关负责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确保生产安全。
五、“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邀请专家、媒体深入企业和工地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调研。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办质〔2019〕18号)和《2019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9〕25号)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高空坠落救援、模板坍塌和土方坍塌等事故应急救援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四)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调研指导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要重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营造活动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全文明素质。
(四)认真总结报告。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E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各地报送的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邓焕德,联系电话:0771-2260138(兼传真),邮箱:gxzjtjgc@163.com。
附件: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 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
□是 □否 |
对活动开展情况开展调研指导 |
_____次 |
制作活动主体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数量 |
_____部(张) |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_____次 |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设专版专栏___期 发放宣传资料___份 设置展板、标语等___块 |
举办安全知识大赛 |
_____次 |
举办演讲比赛 |
_____次 |
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
开展警示教育___场 受教育___人次 |
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
举办培训讲座___场 举办竞赛___场 举办展览___场 举办其他活动___场 |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题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___篇;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___条 |
安全生产执法调研情况 |
派出调研组___个 调研企业___家 调研项目___个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___项 发现隐患___项 |
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 |
___次 调研项目___个 曝光隐患___项 |
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
___次 |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包括所辖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