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职责,现将道路交通安全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报送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领导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厅于3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9〕11号),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人行护栏、分隔设施、隔离栅和防落物网、防眩设施、声屏障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科学判定是否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隐患,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城市道路安全运行。
(二)组织开展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厅组织各地对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人行护栏等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全力消除桥梁安全隐患,确保城市桥梁使用安全。
(三)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排查整治工作。我厅于3、5月月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9〕10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9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死守,提前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6月,我厅印发了《2019年广西城市内涝防治工作计划》(桂建城〔2019〕19号),明确了各市城市内涝治理的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通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排查整治工作,减少汛期城市水涝隐患,使我区城市道路、桥梁免受水涝灾害影响,有效的减少了我区城市道路、桥梁在汛期的灾害损失。
(四)开展调研督导工作。一是在5月和7月中旬,由我厅分管厅领导带队前往防城港市、桂林市开展防汛备汛及城市排水防涝督导,协调解决防汛工作及城市排水防涝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减少水涝灾害对城市道路、桥梁的损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是结合第二、三季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综合调研工作,重点对全区城市道路建设情况和市政桥梁安全检测、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整治道路、桥梁不安全隐患。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督促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数据情况台账,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清单,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巡检维护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工作,要求各市对现存易涝点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明确责任人,确保2020年底各设区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全部完成整治。
(三)指导各市县加大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力度,提升道路长度和道路面积、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增加桥梁数量;打通各类“断头路”,加大对城市支路、街坊路的改造力度,改善通行条件,提高道路通达性。以城市道路的更新改造为契机,打通城市道路微循环,消除因路网结构不合理带来的道路通行能力限制。
(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基本原则,完善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联系人:毛广宇,联系电话:236615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