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20]7号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广西国际锰业电子商务市场项目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钢筋桁架楼承板计价问题。该工程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JGT-34),十四层~二十五层钢筋桁架楼承板型号由原ATD3-80、ATD4-80、ATD6-80改为ATD7-80,变更后原已标价中标工程量清单中ATD7-80型号钢筋桁架楼承板清单工程量发生了较大的偏差,若无其他合同文件约定,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超过部分的ATD7-80钢筋桁架楼承板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9.3.1条规定和该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1约定进行调整。
二、电梯井新增加固构件计价问题。该工程电梯井新增加固构件(详电梯井结构修改图),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且承包人已按规定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发包方同意后实施完成,可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合同有关约定调整工程造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