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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的通知

2006-07-03 00:00:00 来源: 收藏

桂建法[2006]8号

各地级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市政(市容)局、园林局,柳州市行政执法局,柳州市、桂林市拆迁办:
   
      现将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建法[2006]89号)转发给你们。本次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南宁市建设委员会、钦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被评选为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法规处叶云处长、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法规科海文清科长、宾阳县规划建设局磨长华局长被评选为先进个人。希望各单位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和动力,继续努力,在“五五”普法中再创佳绩。

附件: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建法[2006]8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