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法字[2005]3号
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委):
现将《广西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广西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法[2005]34号)的要求,特制定广西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广西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客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l、“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及《广西建设厅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
2、建设系统实现《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在城乡规划、城市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情况;
3、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4、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状况,以及建设系统依法治理的情况。
(二)检查和抽查的重点
1、检查国家和广西有关保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落实,农民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意识、法制素质的提高情况,以及建设领域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情况;
2、检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拆迁程序和行为的合法性,拆迁评估的公平公正性,补偿安置的落实,以及拆迁规模的控制等情况;
3、检查《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检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前期物业管理的规范,物业收费和维修资金使用等情况;
4、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救援方案的落实等情况;
5、检查建设系统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以及城市综合执法情况;
6、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有关法规、文件的清理情况,被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不再审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配套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
7、检查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和建设领域建筑节能意识的提高情况。
三、时间安排
全区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05年5月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5月份)。广西建设厅并印发《广西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 (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检查验收方案、办法和具体标准,并报广西建设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6月至7月份)。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 (委)根据《广西建设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各市建设系统各局(委)制定的检查验收方案、办法和具体标准,认真组织好自查自检,总结经验和工作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认真进行整改。在自查自检的基础上,形成“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并于
第三阶段为抽查阶段(8月中旬)。广西建设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区建设系统各局(委)开展“四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抽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9月份)。广西建设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建设部普法办做好检查交流工作,并将各地的总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广西建设系统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报全国普法办。加强舆论宣传,适时召开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四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委)要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领导的支持,把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把关,掌握检查验收每一阶段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指导督促。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区辖市建设系统各局(委)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验收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实事求是地抓好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和总结。检查验收工作要务求实效,高标准、严要求,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
3、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总结验收工作要紧密围绕当前建设系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检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广 “四五”普法的工作成果,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做好准备。要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5、查漏补缺,全面推进。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拾遗补漏,客观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尽快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把这次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要以此为契机,加强调研工作,不断推进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并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启动做好准备。
6、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普法验收工作,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管权限负责,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