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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宣贯培训班的预通知

2007-03-15 14:59:19 来源:桂建人〔2007〕35号 收藏
桂建人〔2007〕3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最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同时废止。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学习、理解并深刻掌握《规范》的基本内容、修订理由和依据,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要点和强制性要求。经研究,我厅拟于2007年4月举办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宣贯培训班(下称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各建筑设计、规划、施工、质监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建筑防火设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修订背景、基本思路及特点;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适用范围及其重大调整、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与用词及条文说明、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
    (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措施;在实际施行中须注意的问题与对策。
    三、主讲专家
    为保证授课质量,届时将由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及其他直接参与《规范》起草的单位选派有关专家、教授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3天,具体开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要求在报到时一次交清。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结束后,由我厅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请每位学员自带近期1寸相片1张;
    (二)宣贯班会务工作委托我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请各单位于2007年4月5日以前将报名回执(附后)填好后传真到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160,以便尽快组织开班。
 
    附件: 参加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宣贯培训班的报名回执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