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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宣贯培训班的预通知

2007-08-07 10:39:12 来源:桂建人[2007]91号 收藏
桂建人[2007]91号
各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最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同时废止。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学习、理解并深刻掌握《规范》的基本内容、修订理由和依据,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要点和强制性要求。经研究,我厅拟于2007年8-9月在柳州举办第二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宣贯培训班(下称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各建筑设计、规划、施工、质监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建筑防火设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修订背景、基本思路及特点;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适用范围及其重大调整、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与用词及条文说明、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
  (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措施;在实际施行中须注意的问题与对策。
  三、主讲专家
  主讲专家为直接参与《规范》起草的单位选派的专家:
  王渭云(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3天,地点设在柳州市。具体开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要求在报到时一次交清。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结束后,由我厅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二)宣贯班会务工作委托我厅职工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请各单位于2007年8月15日以前将报名回执(附后)填好后传真到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联系人:潘仕将,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160。
  (三)柳州市属单位请直接将参加培训人数和名单报到柳州市建委,联系人:高晓萍,联系电话(传真):0772-2632301,13978069619。
  
  附件:第二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