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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07-06-12 15:22:46 来源: 收藏
 

桂建管字[2007]57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当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今年以来已连续发生14起安全事故,死亡21人,重伤7人。目前,各地已进入施工繁忙阶段,为切实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我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1、自治区建设厅下发的《2007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0622号)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到位情况。

3、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0694号)的贯彻执行情况。

4、防汛防灾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履行法定安全职责的情况。

1、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和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施工企业公司本部对项目的安全例行检查及项目部的整改情况。

3、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存在事故隐患履行监理职能的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30米以上高空作业、爆破、深水作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及修改完善、审批情况。

(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尤其是对有关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农民工夜校的建立和农民工培训情况。

(六)今年以来因安全生产事故被停工整改的在建项目复工情况。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市县自查和自治区建设厅巡检同时进行的方式。在市县上半年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建设厅组成3个巡检组,对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运行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为2007611日至630日。自治区建设厅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巡检小组另行通知。

五、巡查程序

(一)听取被检市县落实检查内容的书面汇报,并查看落实相关文件的资料。

(二)每个市随机抽查4个在建工程项目,同时抽查1个县的2个在建工程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〇〇七年六月七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广西质安监总站本厅建管处,办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               200767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