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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2005-03-01 16:02:47 来源: 收藏

各有关设计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的精神,现就组织我区2005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14日起同时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广西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考场的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首次报考人员符合《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二)有关规定的可以报考;


2)不具备附件二所规定的学历,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2、职业实践要求

完成过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


1、首次报考人员符合《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三)有关规定的可以报考;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


3、不具备附件三所规定的学历,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民用建筑工程四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民用建筑工程、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的分级标准,请参考《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版)。


三、考试报名办法


  从2005年起,我区组织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法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本文印发之日起至2005年3月10日止,请各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后,按有关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已进行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我委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以后才能参加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本文印发之日起至2005年3月10日,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的地点在我委办公室(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6楼627室)。


1、报考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后可自动生成)各1份,续考人员只需交《报名表》1份。

首次报考人员需分别在《申报表》及《报名表》的指定位置上,贴上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续考人员亦需将上述规格的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2)首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进修)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1份。


  (4)首次报考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除需认真填写《申报表》中有关栏目的内容之外,还需提供足以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建筑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5)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记录有本人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内容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2、请各申报参加考试的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给本人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的市(地级市)建设、人事行政(职改)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请上述单位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


  各主管部门对照有关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后,请将申报人所提交的蓝图退回其本人。


  (三)考人员需按报考的科目缴纳考试申报费。考试申报费按广西区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4]102号)的规定收取,即报考科目为非作图题科目的80元/人·科,报考科目为作图题科目的150元/人·科。考试申报费请在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手续时一次交清,交纳考试申报费需转帐的单位,请按附件一所附的银行帐号办理转帐手续。


  (四)请各单位在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截止前,指定专人将本单位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及考试申报费收齐后,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我委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并将考试申报费交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考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四、其它事项


  (一)首次申报考试所需的《申报表》,请申报人自行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后进行填写(统一按A4纸的规格)。


  (二)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所需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各单位与我委办公室联系。


  (三)请各进行了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人员,于4月底
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四)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务必从
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认真进行阅读,按其要求进行考试。


  (六)如发现报考人员在申报考试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则立即取消其参加的考试资格,并在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同类考试。


  (七)希望各设计单位接此通知后,即认真对照有关报考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并妥善安排好报考人员的工作,适当给予报考人员一定的复习备考时间,以便他们能考出好的成绩。


  (八)为便于复习备考,如无特殊情况,今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固定于每年度5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六开始举行。


  (九)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由我委与自治区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联合组织,有关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考试报名期间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5872276,联系人:黄克明、曾文权。

 

附件:

一、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二、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三、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广西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一、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

考 试 科 目

 

 

 

5月14日

8:00 ~11:30

建筑设计

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5日

8:00 ~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建筑结构

5月16日

8:00 ~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7日

8:00 ~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5月14日

8:00 ~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5日

8:00 ~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带“*”号的考试科目其考试顺序在总的考试时间里与往年相比有变化。

二、考试人员需自备的考试用具

(一)作图科目

计算器、三角板、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铅笔、橡皮擦、钉书机、刀片、胶带纸。

(二)非作图科目

计算器、钢笔、2B铅笔、橡皮擦。

交纳考试申报费银行帐号

收费单位名称: 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

开 户 银 行:  南宁建设银行新竹中分理处

        号: 45042003926128844

        名: 2005年注册建筑师考试费


附件二:

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学 位 或 学 历

从事建筑设计工作

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3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2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1998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1996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5年

城 市 规 划

城 乡 规 划

建 筑 工 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 景 园 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3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1999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1998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7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1995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1994年

其 它 工 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1998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1997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1996年

 


附件三:

2005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从事建筑设计工作

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中专(不含职业中专)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0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1998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1997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1995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1997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5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年

2002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1年

建 筑 学

本科及以上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3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2年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右键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