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12号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对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提交的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审查结果
序
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认定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桂林市恒泰建筑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审查资质 |
同意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审查资质(有效期一年) |
2 |
广西隆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市政(排水、道路)工程二类审查资质 |
同意市政(排水、道路)工程二类审查资质(有效期一年) |
3 |
北海浦海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审查资质 |
同意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审查资质(有效期一年) |
4 |
广西梧州天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市政(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二类审查资质 |
同意市政(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二类审查资质(有效期一年) |
注.:请以上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