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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3年度我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情况的通知

2005-01-27 00:00:00 来源: 收藏

桂建标字[2005]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我厅《转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0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及造价工程师年检工作的通知》(桂建管字[2004]28号)的要求,我厅已完成了2003年度我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年检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参加年检的单位共73家,其中:
   
  (一)合格59家;
   
   (二)基本合格2家;
   
   (三)限期整改11家;
   
   (四)不合格1家。

  各单位具体年检结果见附件。

  二、处理办法:
   
   (一)取得年检合格的机构,原资格为“暂定乙级”的,可转为“乙级”;
   
   (二)取得年检基本合格的,原资格不变;
   
   (三)限期整改的,整改期内可继续承接业务,如在整改期内未申请复查或复查仍达不到标准的,按年检不合格处理;
   
   (四)取得年检不合格的,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期不能承接业务,如在整改期内未申请复查或复查仍达不到标准的,则降低或取消其资格。


  附件:2003年度全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结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元月二十七日

表1 表2 表3 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