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字[2005]2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市政公用局:
为了加强我区城市供水水质的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让老百姓喝上放心的自来水。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2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全国重点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建办城[2005]14号),我厅将组织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对全区13个地级市的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检查时间为2005年9月至12月。请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采样点的推荐工作,并向检查组提供供水管网布置图。
此次监督检查是我区第一次开展供水水质大范围的检查,工作任务比较重,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来完成这次水质监督检查任务,把我区水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2005年广西区地级市供水企业水质监督检查方案
一、 检查依据: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32号)
2、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建办城[2005]14号)
二、 领导小组及成员
由广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办公室领导小组及成员组成。
三、 检查标准
l、《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四、 检查方式
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现场抽样并负责检测。出示检测报告及评价报告。由于各城市供水企业规模及所取用的水源水质类型不尽相同,故采集的水样数量及检测项目按下表进行分配:
五、 检测项目
根据我区的水处理工艺情况,出站厂水、管网水(未梢水)按《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fF206--2005全分析基本项检测38项:地表水(含扛河水、水库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分析检测40项;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全分析检测39项;饮用水(含二次供水)简分析检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苗群、游离氯(采用二氧化氯消毒的管网未梢水测总氯)、浑浊度、pH和肉眼可见物共八项。游离氯(总氯)、浊度、pH和肉眼可见物四项由抽样人员现场检测。
抽查的对象为各地直市所在地的供水企业,包括公共供水、自建设施自备水的管网水和居民龙头水。如取用江河水、水库水、地下水不同水源的城市抽样时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水样。有二次供水的城市增加2个水样的简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