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4〕2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退役军人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我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切实解决居民上下楼困难,积极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第一次征求意见各单位反馈情况,我厅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印送给各市、县(市、区)、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市、县(市、区)、各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勇,0771—2368335;
电子邮箱:tsjc@zj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2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 《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3. 各市县、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表(删减后部分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