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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4-01-05 16:49: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藏

编号:20240034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对广西建筑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引领性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厅面向全区各科研院校、建筑业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征集202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公益类地方标准,重点领域为:“好房子”建设、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大工程”建设、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更新、城市管理、乡村振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等。

      三、受理条件

(一)体现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气候特征、民族区域特色;

(二)填补我区地方标准空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我区建筑业发展又急需配套出台;

(三)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工法的“四新”技术;

(四)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调整修订,原编制的地方标准内容、相关指标指数,已滞后于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而急需修订;

(五)标龄已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已不能满足和适应广西建筑业发展需要,必须进行修订;

(六)标准编制的主编人及相关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及相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有标准化工作经历。标准编制的经费已自筹落实。原则上一个主编人只能承担一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四、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以上标准能够满足我区建筑业发展需要,没有广西地方特色,不需另行制定;

(二)未开展基础性研究、无工程应用实践和工程案例;

(三)已被现行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所覆盖;

(四)不予放弃专利权;

(五)不属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

      五、其他事项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征集由我厅统一受理,请各单位组织专人进行研究,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附件1、2、3、4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20份装订成册),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包含WORD、加盖公章扫描PDF版)报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康勇、李妍娇;联系电话:0771—2260139;电子邮箱:gxbzdec@zj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23办公室。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

               2. 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4. 关于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xxxxx》中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声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5日

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