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2015〕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论证,我厅最终核定8个单位申报的14项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列入2015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予以批准下达。
请各主编单位认真组织编写人员开展工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
附件: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标32附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