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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区2010年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桂林市第一、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2010-07-20 11:57:45 来源:桂建注〔2010〕12号 收藏
桂建注〔2010〕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建人[2008]77号)精神,为了贯彻落实我区二级注册建造师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持证人员顺利通过延续注册,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8月在桂林市举办我区2010年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桂林市第一、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在桂林市,且注册有效期在2011年12月底前到期,自愿要求参加必修课培训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桂林市注册到期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登陆网站下载)
    (二)原已取得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但未按时注册,现要求继续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与组织管理、建设工程新技术、建设工程投资与进度控制等。
    三、培训学时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周期内每位注册师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本期安排必修课培训60学时。
    四、培训班期次、参训人员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及培训地点:桂林市七星路18号桂星酒店。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参训人员名单
    1、第一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10年8月1日,集中培训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参加第一期培训班人员名单见附件1。
    2、第二期培训班报到时间:2010年8月5日,集中培训时间:8月6日至8月10日;参加第二期培训班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480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考试考务费、证书工本费等),要求在报到时交纳。
    六、报名程序
我区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请各位参训人员须按照此步骤进行报名):
    (一)步骤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参加培训班学员需登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gxzczx/)“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点击“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桂林市)”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由单位盖章认可。
    (二)步骤二: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报名表到桂星酒店大堂,办理培训相关手续。
    七、考核方式及证书效用
    培训班学员须参加考试,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我中心颁发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登记相应的学时。该证书作为今后申请延续注册必备条件之一。
    八、其它事项
    (一)我区2010年度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在桂林仅只安排此两期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已按期次安排好名单培训的学员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需经由单位向我中心书面请假。
    (三)培训班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并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及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进行学时登记。
    (四)参训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出示)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训班会务工作由我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广西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桂林市培训站协助组织。
    (六)培训班联系方式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人:马世军、黄自娟,联系电话:0771-2260160(兼传真)、5535077;
    广西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桂林市培训站联系人:陈国京、汪张玲,联系电话(兼传真):0773-3850548。
 
    附件:1.参加2010年桂林市第一期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人员名单.xls
             2.参加2010年桂林市第二期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人员名单.xls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