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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度“亮点”工作总结

2012-11-30 17:30:53 来源: 收藏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29日

 

    201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强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  城镇化跨越发展取得新突破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开展“项目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2号)要求,2012年全区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3080亿元,同比2011年投资目标任务2300亿元增长了33.9%,是2008年投资目标任务840亿元的4倍。今年,我区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艰巨,完成压力较大。为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投资目标任务,我厅进一步加强领导,通过定期对各市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召开投资分析会等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协调促进全区各市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投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全区城镇化建设发展。我厅作为我区城镇化工作牵头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城镇承载力,今年城镇化水平预计达到43.6%,比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左右。二是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与新区规划的全面对接,以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拉动城市扩展。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汽车城建设初具城市规模,桂林世界旅游城等新区建设加快。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防城港钢铁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依托城市规划如期落地开工建设。三是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审批工作,组织编制西江干流城镇带规划、桂贺旅游城镇带规划和桂中城镇群规划,着力提高城镇控规的覆盖率。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完成155个乡镇总体规划、64个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13017个中心村村屯规划的编制。四是加快县城和重点镇的建设发展,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实施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五个一”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及合理开发。五是以创建园林城市、打造精品园林、加强城镇公园建设为重点,开展城镇“提质增绿”活动;第二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9月28日在桂林成功举办,自开幕至10月7日黄金周时间,桂林园博园累计接待旅客超过52万人次,并得到社会各届的广泛好评。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

    2012年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开工24.1万套(户),竣工12万套。截至10月25日, 2012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251097套(含新增租赁补贴29148户),开工面积1729.15万平方米,完成2012年24.1万套(户)目标任务的104.19%,其中实物建房开工221949套,完成实物建房21.4万套任务的103.71%;竣工12.22万套,面积966.82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01.83%,完成投资202.58亿元。其中,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为:廉租住房新开工38366套、191.2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7万套的103.69%,完成投资19.32亿元。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60239套、273.4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5万套的109.53%,完成投资26.92亿元。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28349套、260.4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7万套的105%,完成投资23.08亿元。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41621套、482.87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万套的104.05%,完成投资59.69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506套(含货币安置3200户)、231.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万套的107.53%,完成投资33.01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854套、32.3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0.6万户的47.57%,完成投资5.12亿元。林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3814套、26.20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800户的100.37%,完成投资11.37亿元;垦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32万套、207.77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2万户的100.00%,完成投资23.43亿元;华侨农(林)场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2000套、23.76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00户的100%,完成投资8075万元。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9148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7万户的107.96%。

    全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开工建设住房13361套,占年度建设计划1.25万套的 106.89%;竣工住房 2367套,占年度竣工计划1200套的197.25 %。

    一是决策早、行动快,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及时到位。在2011年底就下达今年任务,并与各市签订了2012年目标责任书;今年2月底前,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落实了责任,明确进度节点要求,对进度慢的市县和部门进行约谈督办。二是强督查、抓进度,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三督查”工作。建立了自治区领导牵头督查、部门联合督查和专项巡查的“三督查”制度和问责机制,按月公布各地进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三是树典型、立标杆,充分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典型的示范效用。专门召开全区住房保障中期推进会暨劳动竞赛表彰大会,宣传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获奖的先进单位、个人的优秀事迹,树立榜样,推进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四是出实招、创机制,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不断创新和完善。相继出台完善多项政策措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组织编写了《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监管规程》和《住房保障资源配置监管规程》。目前正在制定《广西住房保障管理业务标准规范》,以规范住房保障管理。五是抓资金、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63.95亿元,筹划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平台,推进发行企业债券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六是重手段、强基础,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信息系统去年在全国率先投入试运行,目前项目库信息系统正在全面升级,争取年底前投入运行。

    三、农村危房改造取得新成效

    2012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28万户(其中,20万户为今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8万户为国家追加任务,要求2013年6月底完成)。截至11月15日,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落实到户并开工200044户,开工率100.02%;竣工180234户,竣工率90.1%,累计完成投资73.26亿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7.0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5.28亿元,自治区补助15.05亿元,市县配套6.76亿元。

    一是扎实开展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根据国家提前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情况,及时做好配套资金的筹措。做好农危房等级评定、农户基本信息采集等前期工作。二是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严格把好确定对象、工作程序、补助及建设标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开展厅局联合督查、市级交叉检查,协调解决问题,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月度例会制度,建立工作通报、约谈制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程。四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城乡风貌改造、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农村因灾倒塌房屋恢复建设、水库移民新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取得良好效果。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送半月报制度,通过通(简)报、媒体等加强宣传,促进工作落实。

    四、茅草树皮房改造取得新战绩

    今年初,我区实施消除农村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对全区2.44万户农村茅草树皮房进行全面改造。项目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截至5月31日,全面完成了24457户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累计完成投资8.9亿元完成计划的143%;攻坚战涉及的7市42县(市、区)共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亿元,自治区本级3.38亿元,市县配套1亿元。全体改造户于9月底前全部搬入新居。消除农村茅草房攻坚战的全面完成,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区告别了仍有部分群众居住茅草房的历史,标志着新一轮扶贫攻坚取得了新进展,标志着民生工作迈出了新步伐。7月25日,李克强副总理就广西全面消除农村茅草房一事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广西消除茅草房攻坚战取得的成绩。

    五、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全区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229.94亿元,同比增长2.8%,同比增幅回落26.3个百分点;约占2012年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任务1410亿元的87.2%。全区商品房批准预售、施工、竣工面积保持平稳增长,新开工面积同比略有下降。全区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1960.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7%。全区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格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放松,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加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二是做好广西房价调控工作,确保各市完成房价控制目标。三是加强房地产形势分析研判,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六、城乡风貌改造跃上新台阶

    2012年,我区继续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四期工程,任务包括房屋外立面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等共34类项目,综合整治村屯约230个,改造房屋外立面约4.05万户。截至10月25日,四期工程外立面改造开工39349户,竣工29746户,开、竣工率分别为87.54%和66.18%;29类综合整治项目中,已有27类2510个项目开工建设,占项目总量的90.7%。

    为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2011年起,我区实施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工程,打造生态特色宜居村镇。自2011年以来,名镇名村建设共完成投资3.7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71.54%。其中,2011年首批名镇名村完成投资2.5亿元,占投资计划的74.18%;2012年我区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加快推进,新增16个特色名镇名村完成投资1.2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6.89%。目前,正计划对第一批约20个特色名镇名村实施验收命名。

    一是优化设计方案,提升建设品味。结合全区传统村落调查,四期工程将挖掘提炼民族文化、塑造特色风格作为重要内容,不断优化设计方案,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品味。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延伸内涵。制定了《加强城乡风貌改造区域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着力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七、继续保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全国的先进位次

    截至2012年8月底,全区已建成112项城镇污水厂,共处理污水6.62亿吨、削减COD量为8.7万吨,分别比2011年同期增长15%和5%;已投入运行的75座垃圾处理场共处理垃圾量246万吨。污水处理继续保持了全国第9位位次。成为全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省区之一。

    一是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落实中央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补助资金5.83亿元,自治区本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配套资金5.86亿元。二是加强项目督查。采取临时抽查和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全区40多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协调解决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规模化推进

    争取国家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工作。防城港市、梧州市、北海市和田东县、资源县、柳江县列入国家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共获国家1.8亿元资金扶持,将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共675万平方米。南宁五象新区三馆530KWp光电建筑示范项目、企沙工业园安置小区3MW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区域学校医院4MW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等5个项目列入国家2012年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共获国家5410万元资金扶持。从2009年至2012年,全区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共17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社会宣传,强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二是实行财政补贴,利用经济杠杆,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三是资金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四是优化运行方案,支持模式创新,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