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我厅定于3月下旬开展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1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的2~3个县(区、市),抽查的县(区、市)由各督查小组确定。
二、检查项目
设区市、县(区、市)的抽查数量均不少于2个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采用“扫马路”方式确定工程。
抽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校安工程,以及2014年下半年事故企业约谈会法定代表人未出席的施工、监理企业(详见附表6)承接的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 质量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⒉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⒊ 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
⒋ 对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使用的主要建材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⒌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高处坠落专项)检查。
(二)质量两年行动专项检查内容
⒈ 检查工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
检查各类建设工程是否按程序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是否有先开工后办手续的行为。
⒉ 检查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情况
(1)检查签署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情况。
(2)检查五方责任主体信息公示情况。
(3)了解执行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
⒊ 监督机构监管情况
(1)制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情况。
(2)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包括推行工程实体样板制度和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情况等。
(3)监督员的监督档案情况,含档案齐全性、监督计划、监督记录与责令整改情况。
(4)各地监督机构本季度对辖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普查的情况。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题会议的情况。
(6)建立“重点监督工程名单”的情况。
(7)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情况。
(8)落实《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烧结多孔砖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4〕87号)的情况。
四、检查分组
分6个检查小组,具体人员组成以及行程安排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
(二)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准备一份详细的在建工程一览表(要求有形象进度和监督机构监督小组成员姓名)。
(三)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准备开展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上一阶段的治理工作总结。
(四)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如有不尽事宜,可详询本次检查的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附件:⒈ 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表.doc
⒉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部分)
⒊ 施工单位履职抽查表
⒋ 监理单位履职抽查表
⒌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高处坠落专项)检查表
⒍ 2014年下半年事故企业约谈会法定代表人不出席的企业名单
⒎ 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专项督查表暨监督机构履职督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