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何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建议我们已经落实。
一、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整体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门文件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取得较好的成效。已公布423个村落为广西传统村落,其中有161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编制了保护发展规划,开展了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调查建档,筹措了保护发展资金,推进了环境整治和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建立完善工作体系。我厅会同文化、财政、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共同研究,先后出台了《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意见》、《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成员与村落挂钩联系工作方案》等文件,联合审定公布了两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部署开展了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调查建档、保护发展项目实施等,每年度联合开展督查指导一次以上。成立了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工作组,由城乡规划、建筑学、民俗、民族、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19名专家组成,主要来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规划设计单位,承担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职责。3年来,先后完成了3批12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技术审查,从700多个村落中筛选了423个村落列入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对地方提出取消称号的4个村落开展现场复核;共组织8批次现场指导和服务,8名专家4次为全区基层干部讲解培训;发表10余篇广西传统村落的专题论文,多次在全国会议上推介广西传统村落,等等。此外,我们还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乡镇、村落等5级纵向联动体系,每级明确联络员,开展保护发展项目和日常管护情况的监督,定期反馈情况。近期,我们组织对各村落村级联络员进行了电话回访,普遍反映保护发展项目推进良好,破坏现象得到根本性遏制。
(二)“点、线、面”结合推进。“面”上,我们对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全部安排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经费,按照“清洁乡村”“一清、二拆、三整理”的要求组织开展村落环境整治,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普面解决村落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线”上,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89个村落为重点,扎实抓好中央300万元和自治区200万元所对应的保护发展项目实施,涌现出灵川县江头村、平乐县榕津村、灌阳县洞井村、钟山县松桂村等一大批优秀村落。“点”上,抓好各市一个示范点和桂林市的17个示范点建设,以解决制约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问题为重点,以探索机制模式为目标,突出开展村民自保、长效管护、土地置换、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摸索,目前成效初显。
(三)凝聚合力加强指导。一是自治区组织编制《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从自治区层面划定保护带、保护区,建立整体保护、片区保护和突出特色、差异化发展等分级分类保护发展体系,在“保什么、怎么保、如何发展”等方面给予地方指导。二是2016年5月,我厅邀请4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10多个传统村落开展现场调研,督查项目进展,指导地方建设,共商加强保护发展措施方法。三是整合技术力量加强服务。自治区统筹技术力量,为每个中国传统村落安排3名规划、文化方面的专家开展挂点服务;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广西城乡规划院等大专院校和规划设计单位在传统村落建立实习创作基地,加强与村民沟通交流,提升村民保护发展的政策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富川、龙胜等地依托研究机构推进保护发展,由研究机构指导编制了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材料,分别有11个和19个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6年9月,我厅部署了由广西传统村落专家委员会专家领衔,分别由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勘察设计院、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具体负责,开展最后一次大型摸底调查和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资料编制,力争全区列入中国传统村落总量超过250个。
(四)活化村落传承文明。我们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将传统村落“见人、见物、见生活”作为保护发展的重要目标,大力推进活化运用,使村落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一是注重传统民居居住条件改善。指导各地在实施村落环境整治的同时,加强传统民居室内舒适化改造,主要采用增强采光、通风,解决防潮、防漏,疏通排烟、排水,增加卫生厕所等措施,改善民居居住条件;永福县崇山村通过实施传统民居室内舒适化改造,促进民居返村居住,村落活力重现。二是传统村落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传统村落为乡村旅游注入了文化内涵,提升了乡村旅游品味和价值,反过来通过乡村旅游实现了传统文化对大众的传播,促进村落的生机与活力。据统计,全区已有165个传统村落开展乡村旅游,累计接待人次超过1120万人次。
(五)多方宣传提升认识。一是组织培训。我厅自2012年以来,共组织地方管理人员、基层干部和规划设计人员等参加全国培训或自治区层面培训超过12次;2016年7月,我们在灵川县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的村主任(村支书)进行了集中培训,参观了江头村建设成效,重点讲解政策法规、责任义务和保护发展的具体操作等内容,取得良好的成效。二是开展系列宣传。我厅拍摄了传统村落系列宣传片,在广西电视台和开云官方网址等媒体上播放,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也专门报道了恭城县红岩老村和矮寨村乡土环境整治、传承瑶乡文化传统的做法。我厅撰写的《广西传统村落现状与思考》,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调查与研究》采用发表,同时,我们还组织专家开展了广西传统村落研究与探讨,在《广西城镇建设》杂志上以专题形式发表。自治区文化厅也组织开展了广西传统村落与传统民居摄影比赛和展览。我厅还设计了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标识系统,计划明年初在各村落挂牌。三是强化群众意识。我们把传统村落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对象,从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开始,引导群众参与,加重群众的话语权,实施严格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提升群众对保护发展的认识。灵川县江头村通过发动群众,拆除13栋建筑,恢复原始格局中的荷花池,维护了村落格局完整;富川县福溪村在整治过程中群众自动拆除违规建设30多处,同时,还完成了对县域范围内全部传统村落的摸底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近200份,收集群众对保护发展的意见约708条,并编制了广西首个县域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
(六)大力筹措保护发展资金。从2014年起,国家通过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统计,自2014年至今,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24750万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十三五”期间还将通过统筹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安排50000万元用于支持市、县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第004号建议中分析了当前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加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我们深受启发。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广西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
(一)编制总体规划,片状、带状推进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2016年我们通过招标,确定了由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和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勘察设计院联合承担《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规划将从自治区层面划定保护带、保护区,建立整体保护、片区保护和突出特色、差异化发展等分级分类保护发展体系,在“保什么、怎么保、如何发展”等方面给予地方指导。计划于今年7月组织召开方案审查会。
(二)加快推进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2017年起,全区各地在第五次摸底调查基础上全面启动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采用地方提出申报名单和提供基础资料,规划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申报材料的办法实施。截至2017年3月底,全区各市拟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数量达281个,其中桂林市申报数量最多,共142个村落。目前各地正抓紧资料收集整理完善工作,由规划设计单位按照中国传统村落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计划于今年5月组织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开展申报材料技术审查。
(三)将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鉴于目前国内尚没有一部能完整涵盖和完全适应于中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保护的法律,我厅认为,出台《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但出台时间建议在2018年之后。一是目前自治区人大正在开展《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计划于今年10月份出台,据了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有关内容将纳入该条例;二是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目前只有江西和福建出台了专项条例,其他各省特别是数量较大的云南、贵州、浙江等地尚未出台,我区可适当延后;三是全国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出台全国层面的保护条例,国家有关部委目前正在研究中。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将视我区实际情况在2018年以后再启动该项工作。
(四)进一步探索工作机制模式。一是着手传统村落内传统建筑的认定和挂牌保护工作,建立保护档案信息数据库,明确保护主体和责任。二是督促全区各地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审批和公布实施。三是建立传统村落村级联络员制度,实施定期巡查和联络“零报告”制度。四是加强传统工匠培训和建材研发,确保传统村落保护修缮具有材料和技术支撑。五是优先将传统村落列入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的“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试点村屯,依托规划师的专业技术,指导地方做好保护修缮工作。六是重点探索“专家包村打造”机制,即由专家团队、政府、村民各自出资,由专家团队制定规划设计方案,会同村民组织保护修缮与开发建设的实施,完成建设后,共同经营,专家团队收回投资后无偿移交村委。该项工作计划于今年开展相关试点。
(五)活化村落传承文明,实现综合利用“常态化”。传统村落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村落的格局形态、建筑技艺、人文情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均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村落存在的一天就是文化传承的一天。我们将会同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部门共同努力,将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利用和文化传承纳入“常态化”轨道,将传统村落打造成为各种类型的教育基地和传习场所,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正能量、传递真善美的重要载体。
(六)多方宣传提升认识。一是组织培训。我厅计划于今年7月对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72个村主任(村支书)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政策法规、责任义务和保护发展的具体操作等内容。二是开展系列宣传。经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及工作组全体会议商定,我厅将编辑出版《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通讯》,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梳理总结,在《工作通讯》上进行交流。三是强化群众意识。我们将传统村落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对象,从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开始,引导群众参与,加重群众的话语权,实施严格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保护发展的认识以及传统村落文化的自我认同。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5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宋 洋,0771—2260055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