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浪等2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临贺故城保护与利用的建议”,已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临贺故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贺州市八步区高度重视临贺故城的保护发展工作,大力筹措资金推进临贺故城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修缮,实施了古城墙、古码头、古祠堂修复重建等大批项目建设,贺街镇先后列入全国首批特色小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西特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工作取得明显的实效。我厅也十分重视临贺故城保护发展工作,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实施贺街镇规划编制、特色文化名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厅还将安排临贺故城片区10个村级垃圾收集处理设施、9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约215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在建议中论述了加快保护临贺故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对我们启发很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采取措施加以落实。
(一)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建立保护体系,确保贺街镇历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一是编制保护规划。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以下简称《保护条例》)规定,落实编制经费,指导当地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明确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依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划定核心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范围,制定规划实施策略,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严格实施。我厅将严格按照《保护条例》规定指导贺州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贺街历史文化名镇的各项建设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二是指导贺街镇建立保护工作体系。指导和督促贺街镇按照《保护条例》要求,建立由城区、贺街镇和群众组成的三级保护体系,明确部门、乡镇和群众的职责任务,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做到保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指导贺街镇创新机制模式。目前,我区部分镇、村在保护发展过程中,创新了“腾屋新建”、群众自保、专家团队包村打造等机制模式,我们将指导贺街镇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创新模式,着力在土地调整、“私保公助”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加快出台广西特色小镇建设文件,指导贺街镇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将在2017年7月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召开期间出台我区特色小镇建设的文件。文件将明确广西特色小镇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支持政策和组织程序等。我们将结合文件的出台,加快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着力解决贺街镇建设特色小镇所需的用地、财税、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推进贺街镇历史文脉小镇快速发展。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继续组织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专家和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现场调研和指导,力争年内到贺街开展一次以上现场指导;进一步完善专家挂钩联系机制,为每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建立专家挂钩联系的工作平台。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宋 洋,0771—2260191。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贺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