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24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桂建函〔2017〕654号)

2017-06-16 11:06:2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7〕654号

自治区民政厅: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关于创新‘广西生态养老’供给,建设广西养老特色小镇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城市中心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带动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小城镇综合实力。特色小镇建设已成为当前推进小城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厅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积极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储备2-3个培育名单,积极向国家申报,力争得到国家更大的支持。二是在2017年3月1日、3月10日2次召开了特色小(城)镇建设座谈会,并到市、县、镇考察调研特色小镇建设,开展了有关特色小镇扶持政策研究工作。三是加快出台有关特色小镇建设的文件。目前我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培育发展全区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广西特色小镇的筛选标准、培育方式、主要政策、验收标准、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等。四是邀请专业规划编制公司开展《广西特色小镇创建模式和发展路径研究》的课题研究,主要针对广西的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并编制从旅游、文化、农业、宜居等类型特色小镇创建模式和发展路径的研究报告,计划于5月份完成编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和吸收委员的意见建议,配合你厅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将有关政策建议纳入我们将起草出台的广西特色小镇建设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以促进健康养老型特色小镇建设;二是制定健康养老型特色小镇建设标准和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其建设与发展;三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进一步拓宽养老特色小镇建设的投融资渠道,破解小城镇建设融资难的问题,力争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四是按照《通知》做好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将更多的自治区养老特色小镇纳入国家级特色小镇进行建设。

    联系人:黄龙,联系电话:0771—226019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