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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建质〔2018〕28号)

2018-07-18 16:30:4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质〔2018〕2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18〕16号)要求,我厅于2018年5月7-31日分阶段开展了2018年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网上检查为辅,内业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检查阶段。2018年5月7-11日,我厅组织了28位专家,集中开展网上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的272家检测机构(以下所称检测机构均包括异地试验室)。检查内容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含桥梁)、建筑节能和“两工地”起重设备等八个项目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二)现场随机检查阶段。2018年5月9-26日,我厅派出5个检查组,检查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贺州、百色、崇左等7个设区市及所辖25个县共147家检测机构。其中,涉及市域检测机构108家、县域检测机构39家,下发整改建议书125份;随机抽查地基基础工程现场检测项目9个,涉及检测机构8家,下发整改建议书4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受检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我区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均已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上传至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所有地基基础桩基静载试验均纳入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在设区市报建报监工程中已基本实现应用全覆盖。全区检测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正在向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转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上检查方面。

    ⒈ 见证取样检测部分。一是系统显示,部分检测报告中检测样品仍未使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二是检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未及时更新,导致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未能上传至监管系统;三是部分机构对检测试件未及时检测,导致曲线采集日期滞后于检测报告日期;四是混凝土、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测和烧结多空砖强度检验加荷速率过快,不符合规范要求;五是部分钢筋原材检测最大力总伸长率原始标距不符合标准要求;六是砂浆配合比试验缺表观密度,部分试验起始日期与报告日期间隔不足28天,却有28天试验结果。

    ⒉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部分。一是未按照要求上传检测方案、方案汇签表及现场检测照片;二是检测报告缺少仪器设备检定信息,使用的仪器设备未在检定有效期内;三是检测报告所用的现场照片中工程名称与检测报告的工程名称不一致;四是检测报告中的数据与上传监管系统的数据不一致,对异常数据的修正在检测报告中无相关情况说明;五是根据上传的现场照片,发现仍有部分项目的位移表和基准桩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⒊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部分。一是构件抽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或未明确工程部位的检测数量;二是对检测结果所下结论有误;三是使用的仪器设备未在检定有效期内;四是未对应监管系统的检测项目上传正确的检测报告;五是检测依据的标准规范非现行有效版本。

    ⒋ 室内环境检测部分。一是检测报告无现场确认表和现场照片;二是检测报告信息不全,无仪器设备列表、房间总数、抽检房间数、抽检率及现场布点示意图等;三是检测依据或检测报告结论错误;四是检测结果无室外空白数据或未扣除室外空白数据;五是采样时长与仪器设备数量不匹配,使用的仪器设备未在检定有效期内;六是检测报告编号不连续,未按全区统一格式出具检测报告。

    ⒌ 建筑节能检测部分。一是部分检测样品未使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二是检测报告未及时上传至监管系统;三是保温材料及保温辅材的状态调节时间未到即进行检测;四是检测报告随意下结论,未注明设计要求值或未注明下结论所依据的技术规范;五是检测报告更改程序不符合要求。

    ⒍ 市政道路(含桥梁)检测部分。一是部分桥梁检测挠度校验系数和应变校验系数计算错误;二是土工试验检验结论为“符合标准(JTG E40-2007)”错误,土壤击实试验未按照检验依据(GB/T50123-1999)使用击实筒;三是市政现场检测项目普遍存在报告编号不连续、不及时录入监管系统的现象;

    ⒎ 起重设备检测部分。一是检测机构未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质〔2017〕43号)要求上传现场检测照片和地理位置信息,或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二是录入监管系统的检测人员与签署检测报告的检测人员不一致;三是存在上传空白检测报告的现象。

    (二)试验室固定场所检查方面。

    ⒈ 有2家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检测资质不符合要求,占比1%。如广西惠恒建设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计量认证证书无轻型触探检测参数且无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情况下,开展现场轻型触探地基承载力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广西柳州和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场所地址变更后未进行计量认证即开展检测工作。

    ⒉ 有16家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配备或使用不符合要求,占比11%。一是现场未能提供检测人员名册、上岗证及社保等资料;二是使用无上岗资格的人员开展检测工作或检测操作人员无该项目的上岗资格;三是签署检测报告的检测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一致;四是授权签字人签署的检测报告不在批准授权签字领域;五是个别检测人员缺乏责任心、投机取巧,进行试块类抗压强度检测时使用万能试块多次重压。

    ⒊ 有14家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占比10%。一是现场未提供本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体系文件或内审记录资料;二是内审记录编制随意,敷衍应付,相邻2年的内审不符合项完全一致,无整改记录。

    ⒋ 有79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或检测方法存在问题,占比54%。一是建筑门窗、建筑节能检测无法查询原始数据或原始数据库可更改,不符合要求;二是未及时更新标准规范,检测报告或原始记录仍沿用旧版格式;三是对标准规范理解不到位,欠缺数据修约等基本知识,导致数据计算错误从而影响结论判定;四是检测报告及数据有修正更改或异常情况的,无相关记录资料或情况说明。

    ⒌ 有59家检测机构的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占比40%。一是部分检测机构特别是县域的检测机构仍然接收无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检测样品,个别检测机构接收的检测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安装不符合要求;二是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条件和试件摆放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存在大量混凝土试件特别是混凝土抗渗试件到龄期后未及时检测的现象,且试件放置不规范;四是标养室内的混凝土试件与检测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接收的试件数量严重不符;五是留样区标识不清,缺检测样品内部管理编号,难以追踪溯源。

    ⒍ 有90家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存在问题,占比61%。一是在用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后未及时送检,桩基检测所用千斤顶、位移计与静载仪未配套送检;二是部分仪器设备的送检结果证书为“测试报告”,不符合要求;三是防水材料拉力试验机未配备引伸计及小量程感应器,不满足测试要求;四是从事主体结构检测的机构未配备钻芯芯样切割及补平设备;五是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试验温度与其校准证书的校准温度不一致的情况普遍存在;六是混凝土抗渗仪存在明显故障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抗渗试验。

    ⒎ 有60家检测机构的试验室环境条件或设施不符合要求,占比41%。一是对有温湿度要求的试验场所未严格控制其温湿度条件;二是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场地未配置钢板或钢板尺寸不符合要求;三是防水涂料试验间、沥青混合料拌合室及化学分析室等无抽风装置;四是化学药品柜无管理标识,试验台面随意堆放杂物,易制毒药品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⒏ 有78家检测机构的视频监控装置不符合要求,占比53%。其中不符合要求的县域检测机构有37家,占受检县域检测机构总数的95%。一是部分检测机构视频监控装置长期处于失效状态;二是视频监控范围未覆盖样品接收区、流转区、留样区或有监控要求的力学试验场所;三是视频监控记录保存期不足6个月,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⒐ 总共检查了45家异地试验室,占比31%。其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异地试验室有31家,占受检异地试验室总数的69%。一是检测机构总部管控能力较差,未制定有效的检查管理制度对异地试验室进行管理,异地试验室管理水平及检测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涉嫌以包代管;二是部分异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及质量管理体系等不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的要求。

    (三)地基基础工程现场检测方面。

    本次检查根据时间安排,在监管系统上随机抽取了9个工程项目,通过GPS定位导航到工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试验现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现场检测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码放配重块,未设置安全警戒线,电线电缆随意搁置;二是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基准梁和位移计,基准桩与压重平台支墩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三是未按照要求上传现场工作照片;四是现场存档备查资料无桩位图,无法核实现场检测桩号。

    三、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次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检测机构及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试验室管理混乱,检测人员弄虚作假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违反强制性条文或向工程项目索取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费用的14家检测机构(详见附件1)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被点名的检测机构须对照存在问题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存档备查。请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被通报批评检测机构日常行为的监管,重点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测机构加强自我约束,落实责任制。

    (二)对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的12名检测人员(详见附件2)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暂停其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和检测上岗资格。

    (三)上述被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在本人所在检测机构完成整改的前提下,需由检测机构提出恢复上岗资格的申请,送当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后,分别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区各检测机构要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引以为戒,严禁违反相关强制性条文和不按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的行为,切实增强本机构检测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所开设异地试验室的管理,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异地试验室,可利用“互联网+”建立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总部对异地试验室的信息化管理。异地试验室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三)我厅将建立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加强视频监控、建筑节能、混凝土抗渗试验及门窗检测方面的自动化监控,实现网上检查常态化,加强对检测机构日常行为的动态监管。

    (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推进我区检测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充分利用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附件:⒈ 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名单及存在问题

          ⒉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名单及存在问题

序号

检测机构名称

主要存在问题

1

广西柳州和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场所地址变更后未进行计量认证即开展检测工作。

2

广西惠恒建设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在计量认证证书无轻型触探检测参数且无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情况下,开展现场轻型触探地基承载力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检测人员在进行混凝土小型砌块(编号:2018-025~027)抗压强度检测时未更换试件多次重压,且该检测人员无上岗资格。

3

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主体结构综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325AEN19-1800007)中,混凝土回弹检测未提供碳化深度原始记录;

2.未能查询到建筑门窗三性及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设备的检测数据原始记录;

3.岑溪分公司现场管理混乱,未提供公司人员资料、各项管理制度和内审记录资料。

4

广西智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有81组已到28天龄期混凝土抗渗试件未及时试验且未放置标养室,随意堆放在力学试验室内。

5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五象检测所

试件废品堆场中有多组未进行试验的混凝土抗渗试件。

6

南宁冠鑫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样品(编号:ASLP18-0003~ASLP18-0010)未按标准规范及时进行试验。

7

藤县瑞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向工程项目代销检测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

8

灌阳县诚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报建报监工程无唯一性标识的检测样品。

9

资源县永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

水泥检测(编号:1800004-1800007)无原始记录。

10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鸣检测所

1.未能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质量体系文件等资料;

2.标养室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力学室、标养室存放有大量未经检测但已出具检测报告的混凝土抗渗、抗折及抗压试件。

11

广西田林安盛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视频监控纪录,未发现水泥净浆试验及胶砂强度试件成型过程(水泥报告编号:326AMA01-1800015~17)。

12

广西材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视频监控记录,保温材料性能检验(报告编号:282AMA35-1700004)检测日期当天无检测人员在场试验。

13

广西田东新元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接收已报建报监工程无唯一性标识的检测样品;

2.水泥(报告编号307AMA01-1800037~41)凝结时间试验日期为5月3日,仅有3个凝结时间试模及3片玻璃,无法满足同时检测5组水泥试模所需的数量;

3.韦丹霞做推拉铝合金窗检验但无相应上岗证(报告编号307AMA29-1700039)。

14

广西建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平果分公司

水泥(报告编号035DMA01-1800042~46)标准稠度用水量及凝结时间试验,仅有4个试模和6个雷氏夹,无法满足同时检测5组水泥所需的数量。


附件2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检测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上岗证号

所属检测机构

1

潘相宇

4511000219

广西惠恒建设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

吴红枚

4511000092

3

陈秋凤

4511000058

广西数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

卢飞旭

4501002997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鸣检测所

5

黄国勇

4501002825

南宁品新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鸣检测所

6

曾薪宇

4501003767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五象检测所

7

覃锦新

4501000570

8

付代荣

4503290002

资源县永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

9

陈国明

4501002486

广西智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10

黄建伟

4510000098

广西田林安盛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

谭  政

4504000231

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2

符庆钊

450400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