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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18〕56号)

2018-08-31 18:08:3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8〕5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精神,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质量强桂战略的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决定于2018年9月份开展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切实推进我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实现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目标。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质量强国

    三、总体要求

    以“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突出“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工程质量及其标准化水平,提升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减少用户投诉率。

    四、主要内容

    (一)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网络、移动平台、报纸等媒介宣传“质量月”活动情况,宣传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我厅组织开展的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4年提升行动、工程质量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视频系列片、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手机线上问卷调查、工程质量用户投诉手机APP、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和“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等;在对工程质量投诉手机APP进行宣贯时,各地还应检查投诉APP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未完成的投诉事件。各地应要求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在施工现场营造“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气氛,张贴2018年“质量月”主题及相关活动口号等,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教育培训。一是为加强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促进我区工程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治理水平的提高,指导各地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我厅定于2018年9月中下旬在桂林市分期召开第十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论坛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样板观摩会。二是为提升全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高监督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厅计划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区300多名监督员的年度继续教育。三是于9月中下旬举办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工作专题宣传贯彻培训班,面向全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含监督机构)管理人员,宣传贯彻工作结合监督员的年度继续教育或全区建管工作会议进行。四是为指导各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各地应结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教育系列片》视频(10个专篇)等工程质量治理指导性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做好宣贯教育工作。

    (三)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我厅从2018年起,每年上、下半年分别在全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活动分宣传贯彻、教育、惩治三个阶段进行,整治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具体工作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实施。目前,2018年下半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已启动,各地应按照我厅要求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于9月对辖区内的在建住宅工程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普查内容包括集中整治项目、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样板引路”实施情况、治理成效等,普查的同时要做好工程质量治理活动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质量治理视频以及质量治理、工程创优等技术指导书籍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10月起,发现工程不按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对参建有关各方进行批评教育并发出整改通知;11月起,对经督促整改后仍然存在集中整治的质量常见问题的,采取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四)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展播。2018年7月起,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质量月”工程质量治理“微视频”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具体承办,负责“微视频”作品的收集、评选等组织工作,优秀作品名单将于9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结合9月“质量月”活动,在本地区展播“微视频”优秀作品,展播形式不限;各地可采用将“微视频”挂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提供播放和下载服务,或在当地组织的现场观摩会上循环播放等形式。

    (五)组织开展混凝土实体质量和建筑用砂的监督抽查或抽测工作。各地要在9月份统一开展一次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实体强度和建筑用砂的监督抽查和抽测,并将监督抽查和抽测结果分别按附件1和附件2的格式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电子邮箱:gxzljd@126.com)。

    (六)主动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各地应参照我厅做法,于9月底前通过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曝光至少2个质量较差工程的典型照片,照片应附违反规范的名称及相应条文说明。

    (七)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质量月”期间,各地应参照我厅做法,在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过程中,选定1~2个工地作为质量治理示范工程,筹备本地的经验交流活动。同时,还应通过宣传和开放精品住宅示范工程的形式,采用施工质量可视化的手段,向公众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工程,从而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和公众的参与程度,使公众深入了解住宅产品质量,使其既是住宅产品的使用者,同时也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者,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

    (八)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为准确评估我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依据,我厅定于2018年9月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附件3。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于2018年10月10日前通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系统完成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现场调查以及2017年辖区接到的住宅工程用户投诉数据的分类统计和填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质量月”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质量月”活动时间、方式、内容、目标、领导小组、完成效果等内容,并按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三)各地应结合实际,切实开展“质量月”的宣传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四)“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总结材料。请各设区市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gxzjtjgc@163.com)。

    (五)我厅将于10月开展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对各地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奚新新,联系电话:0771-2260138(兼传真)。

    附件:⒈ 2018年9月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结果汇总表      发文正式稿 (附件).doc

           ⒉       (市、县)建筑用砂专项监督抽查(测)结果汇总表

           ⒊ 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步骤和要求   满意度调查问卷说明(20180904) _看图王.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