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精神,我办制定了《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评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进展评分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精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加快改革进度,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按时完成既定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的函》(建办法电〔2019〕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评分评价试行办法的函》(建办法函〔2018〕43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分工作在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评分工作。
第三条 评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和定期集中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督导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四条 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各市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改革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市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每月定期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条 评分内容主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情况和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一)改革工作组织情况。包括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方案制定、工作机制、工作保障、宣传培训等情况。
(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等建设情况。
(三)改革工作成效情况。包括审批时间目标完成、群众企业满意度、改革创新经验等情况。
第六条 评分依据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一)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所在市地方性法规和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第七条 评分坚持日常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定期考评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自治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至2019年11月底,第二阶段从2019年底至2020年11月。两个阶段工作均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各市自评。各市对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评分表》(详见附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自查,填报自查评分表,形成自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对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核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评分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验系统建设、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对相关评分指标进行评估。对核查中发现存在领导不重视、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地方,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市应当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三)综合评议。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市自查情况,结合实地核查等情况进行评分,形成评分报告。
第八条 评分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加分项10分。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级,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为良好等级,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为合格等级,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自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对各市进行评分的同时,应对自身履行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评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评分结果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人民政府通报。
第十一条 对评分等级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评分等级为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对在评分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评分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市应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办法函〔2018〕432号文件和本细则,研究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考评。各市实施办法需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评分表
附件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评分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 |
考评内容 |
相关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式 |
考评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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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组织实施情况 (18分) |
组织 领导 |
7分 |
1.成立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事机构,负责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3分)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2分) 3.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开展。(1分) 4.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的任务分工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部门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顺畅。(1分) |
查阅领导小组成立文件、会议纪要以及日常工作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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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案 制定 |
3分 |
1. 编写的实施方案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建办法电〔2019〕14号)要求,通过专家组评审。(2分) 2.实施方案以各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1分) |
查阅上报材料、专家组评审意见、设区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正式文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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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组织实施情况 (18分) |
政策 培训 |
2分 |
1.各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2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业务培训。(1分) 2.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接受培训。(1分) |
查阅培训通知、现场照片、人员签到表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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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 评分 |
2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制定评分办法,建立评分机制。(1分) 2.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各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分。(1分) |
查阅评分制度文件、评分通知、评分方案、评分记录、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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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联络 沟通 |
3分 |
1.每月按时如实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2分) 2.确定地方固定联络员。(1分) |
考察日常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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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宣传 报道 |
1分 |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宣传报道。(1分) |
查阅相关宣传报道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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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任务落实情况 (62分) |
优化审批阶段 |
3分 |
1.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划分为四个审批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审批时限。(1分) 2.所有行政审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全部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者并行推进。(2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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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任务落实情况(62分) |
分类细化流程 |
4分 |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别制定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1分) 2.工程类型覆盖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外的所有工程。(1分) 3.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1分) 4.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重复审核方案,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1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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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力推广并联审批 |
2分 |
1.2019年11月底前,每个审批阶段均实施并联审批,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本阶段所有事项的审批。(1分) 2.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联审批工作规程,建立并联审批协调机制,并付诸实施。(1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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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 |
4分 |
1.全面梳理本地区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1分) 2.大力减少前置审批条件。(1分) 3.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自行决定发包方式。(1分) 4.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清单以外无审批。(1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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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任务落实情况 (62分) |
下放审批权限 |
2分 |
1.明确提出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1分) 2.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配套制度,指导下级机关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1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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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合并审批事项 |
5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等。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1分) 2.实行联合审图,2019年11月底前落实实施办法,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已在工程中实施。(1.5分) 3.实行联合验收,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统一验收图纸,已在部分工程中实施。(1.5分) 4.实行联合测绘,制定实施办法和统一测绘标准,已在部分工程实施。(1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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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二、任务落实情况(62分) |
转变管理方式 |
4分 |
1.列出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的目录,明确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的管理方式、内部征求意见的要求等内容。(2分) 2.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内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等。(2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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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调整审批时序 |
3分 |
1.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1分) 2.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调整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制定具体实施要求。(1分) 3.将土地预审文件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1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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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任务落实情况 (62分) |
推行告知承诺制 |
3分 |
1.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1分) 2. 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相关文件,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2分) |
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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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个系统”建设情况 |
11分 |
1.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并运行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各层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4分) 2.系统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3分)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联通。(4分) |
查阅建设“一个系统”的有关资料, 实地查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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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二、任务落实情况 (62分) |
“一个窗口”建设情况 |
2.5分 |
1.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统一窗口。(1.5分) 2.2019年11月底前,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1分) |
查阅“一个窗口” 建设有关制度文件,实地查看窗口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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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一张表单”建设情况 |
2.5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实施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1.5分) 2.申请人不再重复提交申报材料。(1分) |
查阅“一张表单” 有关制度文件,实地查看“一张表单”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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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套机制”建设情况 |
8分 |
1.2019年12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包括牵头部门负责制、审批协调机制、评分制度、“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规则、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规则等,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修改完善。(4分) 2.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照程序报有权机关授权。(2分) 3.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充分发挥监督、协调、督办和指导作用。(2分) |
查阅“一套机制” 有关制度文件,对照实际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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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二、任务落实情况(62 分)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2分 |
1.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实施相应监管制度。(1分)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1分) |
查阅有关制度文件、监督检查资料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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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
2分 |
1.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1分) 2.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具体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1分) |
查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制度文件,实地查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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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情况 |
4分 |
1.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审批流程管理。(2分) 2.2019年12月底前,制定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1分) 3.2019年12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行对中介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1分) |
查阅有关制度文件,实地考察市政公用服务情况,查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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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三、改革成效情况 (20分) |
审批 时限 |
10分 |
全过程实际审批时限(包括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等事项)小于100个工作日。(10分) |
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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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0分的,该市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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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群众企业满意度 |
10分 |
由各牵头部门发放满意度调查表。 调查表划分为满意、较满意、一般和不满意四个等级。其中,满意,计10分;较满意,计8分;一般,计6分;不满意,计0分。 |
进行实地调研,开展第三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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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四、改革创新情况 (10分)加分项 |
改革创新经验 |
10分 |
1.在落实改革任务进程中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3分) 2.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最长审批时限),在10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每压减5天,计0.5分。(3分) 3.施工图审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并已在部分工程中实施。(1.5分) 4.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建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2.5分) |
进行实地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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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为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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