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7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9〕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电〔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活动,认真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一是督促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的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严格落实元旦春节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停工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二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桥梁、环卫设施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园林绿化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元旦春节期间大型活动管理,加强集会安全风险评估和人流监控,严防动物逃逸伤人、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危旧房屋、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和农房建设等安全管理;加强对在存量违法建筑内进行公共聚集场所经营活动行为的清查整治。四是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以及冬季防火的安全管理等。五是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和各类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集中高发期,也是引发群体性、突发性等各类事件的危险期。各地要高度重视,集中扎实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把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市要严肃查处并妥善协调处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谐稳定。
三、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反应快速、高效通畅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地做好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对元旦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在建工地,要督促项目有关企业做好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互联网、新闻媒体报道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要及时反映、核查,并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我厅。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必须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实施救援。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春节值班安排表报送至我厅总值班室。
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