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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二○○四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基础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注工[2004]10号)

2004-12-14 08:41:19 来源: 收藏

注工[200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

     根据二○○四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的成绩统计分析,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

        上、下午分数合计满132分(试卷满分240)。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

        上、下午分数合计满132分(试卷满分240)。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