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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7-06-14 16:00:04 来源: 收藏
桂建管〔2007〕39号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4月份以来几场风雨也拉开了汛期的序幕。为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以及汛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五一”期间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制定防范措施。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第一线切实做到对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心中有数,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
二、施工企业的法人要加强对企业各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要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确保一线操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对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现场排水、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重点排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发现事故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四、节日期间,各市建委(建设局)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全面掌握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发现险情立即作出应急反应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