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70号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广西南宁高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提交的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延续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延续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延续审查结果
序号 |
审查机构名称 |
申请审查的资质内容 |
审查意见 |
1 |
广西南宁高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一类房屋建筑工程 |
同意一类房屋建筑工程审查资质延续至2009年5月22日。 |
2 |
广西图正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一类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 |
同意一类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审查资质延续至2009年5月22日。 |
3 |
南宁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一类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道路)工程 |
同意一类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道路)工程审查资质延续至2009年5月22日。 |
4 |
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 |
一类房屋建筑工程 |
同意一类房屋建筑工程审查资质延续至2009年5月22日。 |
5 |
玉林市建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二类房屋建筑工程 |
同意二类房屋建筑工程审查资质延续至2009年5月22日。 |
6 |
柳州厦安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二类房屋建筑工程 |
同意二类房屋建筑工程审查资质延续至2009年5月22日。 |
注:
请以上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后,凭单位介绍信及《广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