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79号提案“关于崇左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支持崇左市推进历史文化工作情况
历史文化街区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内容,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近年来,我厅不断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的工作方法,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2016年,我厅会同自治区文化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建规园〔2016〕1号),积极推动和开展我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2017年,我厅印发了《加强我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在普查工作中,崇左市共普查出历史建筑2幢、历史文化街区无。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在保护范围内应当有2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且历史建筑应集中成片。建议崇左市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的普查力度,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尽快按照我厅及文化厅印发的工作文件要求,开展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材料报送工作,为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打下基础。
联系人:卢诗阳,联系电话:226004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