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63号提案“推进广西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智慧型经济”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区住建系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情况
(一)建立数字化平台,利用数据信息加强行业监管。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技术力量,建设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领导决策支持平台”、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行业数据中心。推进“互联网+政策服务”,目前在我厅官方网站上已实现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和流程追踪,为办事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便利服务。除此以外,目前我厅积极在勘察设计、城市规划、工程建设、房产监管、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开发建设了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广西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监控系统、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广西城市桥梁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等近40个信息监管系统,均已投入使用。我厅2017年还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厅内任务分工方案》(编号〔2018〕244号)等一批相关政策文件,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信息资源应用管理、提高城市智能化、促进民生服务便捷化等方面推进我区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二)全力配合推进我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我区共有南宁、柳州(含鱼峰区)、桂林、钦州、贵港、玉林、鹿寨县等“6市1区1县”8个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我厅高度重视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开展,积极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有关单位做好工作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区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桂发改高技〔2015〕1458号)、《关于推进广西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科〔2016〕15号)等一批政策文件,协助共同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同时,我们还以不定期召开“广西智慧城市建设中期推进会暨现场观摩会”、督促各试点做好季度工作动态简报及年度自查工作、撰写并提交年度评价报告、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促进试点经验共享交流,规范和强化对各试点的过程监督管理。
(三)探索智慧市政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桂发改规划〔2012〕508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8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S20180768)要求,我厅目前已完成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三大类监管自动化信息系统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是全区供水水质监测中心(2014年建设)不断完善,截至2018年3月,全区各市县105个主要供水厂已完成出水水质监测设备安装并实现了数据上传。二是自治区燃气监测预警平台已于2016年完成系统开发和初步验收并上线运行,目前南宁、桂林、北海、防城港、贺州等市燃气行业监测平台已完成建设并正在与自治区平台对接调试。为加快自治区、市两级信息联网,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城市燃气监测预警系统设区市平台建设的通知》(桂建城〔2017〕8号),督促各市加快建设市级燃气监测平台。三是已于2017年完成全区市政桥梁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自治区桥梁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设计完成并初步验收,已上线试运行。桥梁信息化管理的试点城市南宁、柳州两市也初步完成了市级桥梁监控系统的建设,力争于2018年实现与自治区平台的对接。
(四)加快全区智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我厅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2017年下发了《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参考方案〉的通知》,指导全区各地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同时,牵头编制了数字化城管建设项目建设参考方案,依托现有设区市城管综合执法数字化系统,通过对各市城管系统的数据接口采集,实现对全区城管执法的信息采集,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各市城管执法的全过程监督、考核评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着力推进试点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同时,将继续指导督促“6市1区1县”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试点创建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组织管理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已经到达创建周期的南宁、柳州(含鱼峰区)、桂林、贵港市等智慧城市试点做好试点验收准备工作。
联系人:黄峰,联系电话:2264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