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设[2007]21号
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我区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根据建设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实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换证的对象
已获我厅认定的二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属此次资质换证的对象。
二、申请资质证书换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相关材料复印件(见《申报表》备注)
(三)审查人员与审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
三、申请换证受理时间
请换证单位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资质换证申请材料报送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勘察设计窗口(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附楼1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